湖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拍賣出讓公告
湖新區自然資規告(工)字[2022]第10號
受湖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湖州南太湖新區管理委員會批準,湖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湖州南太湖新區分局以拍賣方式出讓宗地編號為湖新區2022(工)-10號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地塊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及要求
地塊 編號 | 土地 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讓年限 | 出讓 面積 (㎡) | 規劃指標要求 | 投資強度(≥萬元/畝) | 投產初始運行期滿畝均產出(≥萬元/畝) | 投產初始運行期滿畝均稅收(≥萬元/畝) | 能耗標準 | 環保標準 | 起始價 (萬元) | 保證金 (萬元) | |
容積率 | 建筑系數(%) | |||||||||||
湖新區2022(工)-10號 | 楊家埠南單元XSS-02-02-10F-1地塊(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區楊家埠南單元XSS-02-02-10F號地塊內,北側為現狀行政辦公用地,東、南側為現狀工業用地,西側為三天門路。) | 工業用地(鋰離子電池制造業)50年 | 土地:1418 構筑物:172.19 | 不小于1.5 | 不小于30 | 400 | 500 | 30 | 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45噸標準煤 | 萬元GDP化學需氧量小于2千克,萬元GDP二氧化硫小于2.5千克 | 79(其中含構筑物價格7.42) | 15.8 |
具體情況以《拍賣出讓文件》為準,土地成交價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須另行單獨向湖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湖州南太湖新區分局上繳。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征收按照湖自然資規發[2020]28號文件執行。
二、有關事宜:
(一)申請對象: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競買,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
企業分類綜合評價列為D類的企業不得參與競拍,在湖州市區欠繳土地出讓金的不得參與競買。
受讓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出讓合同規定的要求進行開發建設。
(二)有關要求:
1.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買人。
2. 本宗地保留現狀構筑物出讓,拍賣起始價79萬元(其中已包含構筑物作價7.42萬元)。競得人在取得相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在原構筑物基礎上繼續建設;竣工后須符合安全、消防等驗收標準后方可辦理不動產權登記。
3. 競得人取得土地后,實施的項目必須為符合相關部門認定的省市認定的大好高項目要求。
三、報名時間:
(一) 報名時間:在2022年5月28日上午10:00至2022年6月16日下午16:00。
(二)競買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在2022年6月16日下午16:00。
(三)拍賣時間:在 2022年6月17日上午10:00。
(四)拍賣方式: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通過浙江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進行。申請人可通過浙江省市自然資源廳站進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
以上時間未特別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系統時間為準。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申請人應認真、全面、系統閱讀《公開出讓文件》、《浙江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規則(試行)》,對上述內容作充分了解,競買申請人一旦提交申請,即視為接受。
(二)申請人須按照拍賣須知要求辦理數字認證,符合競買要求,并按要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方可參加網上拍賣出讓活動。
(三)競得人在土地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湖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湖州南太湖新區分局接受資格審核,通過后簽訂《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未通過資格審核或未按時簽訂網上交易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競價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四)付款時間:自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含當天)起三十天內付清;到期如遇節假日則順延至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五)交地時間:地價款付清后一個月內由湖州南太湖新區管理委員會負責交地。
(六)有關建設要求詳見規劃設計條件。
(七)如有不明,對競買規則、網上交易系統和土地出讓的有關情況可咨詢湖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3、聯系電話:
湖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湖州南太湖新區分局 褚女士 0572-2218610
湖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湖州南太湖新區分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