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 | 批準文號 | 備注 |
一 | 不動產登記費(指各類登記,含一本權屬證書工本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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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住宅 | 80元/件 | 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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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住宅 | 550元/件 | 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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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庫、車位、儲藏室不動產登記,單獨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的,不動產登記費由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550元,減按住宅類收取, | 80元/件 | 財稅〔2019〕45號 | 2019年7月1日起執行 |
3 | 停車場項目 | 550元/件 | 浙價費〔2018〕14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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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不動產證書工本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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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規定核發一本不動產權屬證書的 | 免費收取工本費 | 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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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每增加一本證收加收證書工本費 | 10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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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單獨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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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及地上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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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因不動產權屬證書丟失、損壞等原因申請補發、換發證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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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收費優惠及減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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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免征不動產登記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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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變更登記、更正登記 |
| 財稅〔2019〕45號 | 2019年7月1日起執行 |
2 | 森林、樹木所有權及其占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或林地使用權,及相關抵押權、地役權不動產權利登記。 |
3 | 耕地、草地、水域、灘涂等土地承包經營權或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及相關抵押權、地役權不動產權利登記。 |
(二) | 收費優惠及減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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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及其建設用地使用權 | 免收登記費 (含第一本權屬證書工本費) | 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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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請與房屋配套的車庫、車位、儲藏室等登記,不單獨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的 | 申請單獨發放權屬證書的,按80元/件收取。 |
3 | 因行政區劃調整導致不動產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房屋名稱變更而申請變更登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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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申請不動產登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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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農用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申請登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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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權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申請登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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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國有農用地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等農業生產,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或國有農用地使用權登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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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因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導致土地、房屋等確權變更而申請變更登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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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企業房產抵押登記 | 免收登記費 | 浙價費〔2008〕250號 湖發改費管〔2013〕24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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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殘疾人以及領取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家庭辦理抵押登記的,免收抵押登記費。 |
11 | 對非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 | 全額免征 | 浙財綜〔2014〕7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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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對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 | 減半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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